獎別 中獎號碼 獎金金額
特別獎 91909013

1000萬元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特獎 95976127

200萬元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頭獎 54845444、41876525、86331065

20萬元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位相同者 4萬元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位相同者 1萬元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位相同者 4千元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位相同者 1千元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3位相同者 200元
增開六獎 352、672、731、214

200元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領獎期間自105年10月06日起至106年01月05日止

統一發票領獎注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05年4月6日起至105年7月5日止,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4%印花稅票【中五獎(含)以上者】,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等文件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中特別獎、特獎、頭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中二獎、三獎、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
2.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四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
6.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7.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02)2396-1651
8.本期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號碼,公告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invoice.etax.nat.gov.tw/

103年統一發票01 02 月 統一發票對獎號碼 103年統一發票01 02 月 統一發票對獎號碼

 

本站所提供之中獎號碼僅供參考,以財政部賦稅署正式公告為準